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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兹别克斯坦拟降低商品进口关税
乌兹别克斯坦打算采取措施进一步简化对外经济活动并改善海关和关税监管。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关于进一步简化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对外经济活动和改善关税监管的措施》的决议草案已公布供讨论。
文件显示,进一步完善关税监管的主要原则是:
根据经济部门的发展重点,加强关税的监管功能,旨在和谐地融入全球价值链;
参照国际先进经验、世界贸易组织的原则和规范,不断完善对外经济活动的关税监管体系,以减轻对国家经济的风险和负面影响;
保持进口技术设备和机械的有利条件,以进一步加强国内生产的现代化和重新装备进程,加快实施基础设施项目;
创造条件,为当地生产者提供原材料以及共和国境内未生产或产量不足并用于生产出口产品的材料;
对制成品实行关税升级原则,以发展国内生产,促进国内商品竞争力的真正提高,并排除对当地生产不合理保护的情况;
对类型、用途、性质和成分相似、在对外经济活动商品名录(以下简称对外经济活动商品名录)代码中类似的货物实行统一关税税率,以排除其各自的情况。清关时分类为适用较低关税税率的职位;
考虑到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国际条约规定的义务,统一共和国境内进口和生产的应税货物的消费税税率。
自5月1日起,该文件将对进口到乌兹别克斯坦境内的应税货物制定进口关税税率和消费税税率。
文件指出,到2018年7月1日,乌兹别克斯坦计划推出互动信息平台“综合关税”,该平台将允许对外经济活动的参与者实时、免费地接收所需文件综合清单的详细信息。用于《对外经济活动商品命名法》中规定的所有类型货物的清关,包括关税税率的确定,以及有关管理货物跨境流动制度的所有监管文件的信息。
到 2018 年 7 月 1 日,将制定提案取消向该国进口货物时的关税优惠。
文件指出:“企业实体开展对外经济活动时,国家海关部门不得索取综合关税平台中未提供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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